- 項目級別
- 部委
- 組織部門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年份
- 2021
- 課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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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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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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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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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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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來源
-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2021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的通告
(一)政策服務。提供法律、法規、政策等查詢、宣傳、解讀、培訓和輔導服務,幫助中小企業享受助企惠企政策。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政策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上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10000家以上,線下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500家以上。
(二)咨詢服務。提供創業指導、管理咨詢、法律咨詢、市場開拓、融資促進等咨詢服務,政務、商務代理服務,市場開拓、投融資、人員招聘等供需對接服務。線下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200家以上。供需對接服務年組織開展20家以上中小企業參加的相關服務活動不低于10次。
(三)培訓服務。為創業者或中小企業提供經營管理、技術技能、投融資等培訓服務。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培訓2000人(次)以上。
(四)技術服務。提供工業設計、實驗試驗、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標準計量、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數字化應用、知識產權、儀器設備共享、節能環保等服務。重點面向制造業中小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具有技術服務相關的儀器設備、專業團隊及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或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200家以上。
一、申報示范平臺的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3年以上,資產總額不低于300萬元,服務中小企業戶數占企業客戶數量的90%以上,且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一)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培訓、技術等公共服務的非營利法人;
(二)承擔政府委托(采購)中小企業政策、咨詢、培訓、技術等服務專項的企業法人。政府委托(采購)的中小企業服務專項的收入占服務收入的比例三年平均在20%以上,或者政府委托(采購)中小企業服務專項的合同金額三年累計300萬元以上。
二、申報示范平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獲得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或有關全國性協會的相關認定。
(二)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財務收支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近3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穩步增長,服務的中小企業客戶滿意度在90%以上。積極參加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服務中小企業相關活動。
(三)有明確的服務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計劃。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良好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具有必要的服務資質,擁有與服務能力相關的專利、商標、品牌、標準、軟件著作權等相關成果。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80%以上(學歷和職稱不重復計算)。
(四)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與高校、科研院所、協會(商會)、市場專業服務機構等優質服務資源有穩定、廣泛的合作關系,集聚服務機構10家以上或擁有20名以上外部專家的專家資源庫。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滿足GB/T 19001或ISO9001標準要求并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取得專業技術服務領域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在線上和線下公開服務項目目錄、服務流程、服務收費標準、聯系方式、服務承諾以及監督電話等;對小微企業的服務收費有相應的優惠規定。具備快速處理企業需求、投訴或意見反饋的能力。建立并實施服務對象信息保密制度。
(六)單位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失信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情形。
三、示范平臺具備開放性和資源共享的特征,是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的綜合性平臺,必須在滿足政策服務功能要求的同時,滿足咨詢服務、培訓服務、技術服務中至少一項服務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