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建立高質量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培育機制,依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五部門《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和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等十五部門《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工作方案》精神,西寧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起草了《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和《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支持培育措施(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于2024年6月26日前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xnsxyjg@163.com
2.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發至:0971-8220667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西寧市城西區海晏路88號(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來信請于信封上注明“分類標準和培育措施征求意見”字樣。
附件:1.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
2.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支持培育措施(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
(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
個體工商戶分類原則上從“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中認定(部門推薦認定“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可以不受此限),對發展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特色鮮明的個體工商戶分為“名特優新”四類。對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適當放寬分類來源。
(一)“知名”類個體工商戶。
指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深受居民喜愛的知名個體經營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個體工商戶認定為“知名”個體工商戶:
1.經營的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經營者或經營產品曾獲縣級以上榮譽的;
2.擁有自主品牌、商標(個體工商戶申請或經營者個人申請的商標均可)、專利權等且在鄉鎮街道及以上有一定知曉度的;
3.屬于縣區級及以上老字號、百年老店或者經營產品曾獲省市級及以上榮譽的;
4.在縣區級以上行政區域或在相關網絡平臺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的;
5.經營同一字號的多家門店的;
6.近一年無消費者投訴舉報記錄的;
7.在“小個專”黨建、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進市場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方面獲得過榮譽等的;
8.其他經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推薦,并審核通過的“知名”類。
(二)“特色”類個體工商戶。
指依托國內外區域特色資源、地理標志產品等特色優勢,從事屬于或與區域特色行業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從事行業中具有特殊價值的個體工商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個體工商戶認定為“特色”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或其經營者是縣區級以上地理標志授權使用人,且從事的經營項目與授權的地理標志相關;
2.經營西寧本地特色農產品、農業品牌、傳統特色產業、商貿進出口相關行業;
3.依托縣區旅游資源,經營縣區級及以上精品民宿、星級農家樂、特色餐飲名店等服務行業且具有代表性;
4.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在縣區級及以上行政區域內有知名度;
5.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
6.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臺灣地區居民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且從事當地特色經營項目的;
7.采取具體舉措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進市場,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深度融合到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中的;
8.其他經政府部門或者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審核通過的
“特色”類。
(三)“優質”個體工商戶
指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在所從事的行業領域內具有較高認可度,社會貢獻度較高的優質個體工商戶。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擁有縣區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或經營行業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屬于民間傳統藝術或少數民族文化等傳統文化標志;
2.經營者持有曾獲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獲得縣區級以上技能比武大賽榮譽,或入選市級及以上技能人才培養項目,或經營者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關聯行業;
3.執著堅守、經營狀況良好,納稅正常且長期經營超過7年以上的;
4.吸納就業表現突出的;
5.獲評縣區級及以上放心消費承諾單位,“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店”,且近一年內無屬于經營者過錯的消費投訴舉報記錄;
6.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的;
7.實施標準、參與標準制定,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
8.其他經政府部門或者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審核通過的
“優質”類。
(四)“新型”個體工商戶
指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加快數字化發展,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個體工商戶認定為“新型”個體工商戶:
1.主營業務為“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或“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且經營者或主要管理人員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
2.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的;
3.依托互聯網從事網絡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經營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或對助力鄉村振興、百千萬工程、扶貧助貧、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等作出積極貢獻的;
4.個體工商戶或其經營者擁有與新興行業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擁有用于高技術研發的專業設備的;
5.從事數字經濟相關產業鏈的生產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新材料、節能環保等領域)的;
6.其他經政府部門或者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審核通過的
“新型”類。
注: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評選的“全國先進個體工商戶”、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各級勞動者協會推薦、表彰的優秀個體工商戶,且滿足基礎標準的,優先入庫。
(五)“名特優新”類個體工商戶負面清單
個體工商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或者推薦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
1.申報或推薦之日前2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有罰款及以上行政處罰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
2.申報或推薦之日前上一年度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附件2
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支持培育措施
(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加大對“名特優新”四類個體工商戶的培育,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普惠性政策
(一)享有政策優先權。“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享受“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的各項支持政策措施,在相關專業領域享受行業主管部門政策支持。優先享受本地區在資金、培訓、貸款、社保、榮譽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二)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行“觀察期”和“觸發式”監管,除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財務安全,以及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等外,避免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減少對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的干預。推動實施柔性執法,依法推進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等措施,在依法履職中體現執法溫度。
(三)加強“個轉企”合規指導。對擬“個轉企”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加強一對一指導,優化內部治理結構、增強合規管理水平。
二、針對性措施
(一)“知名”類個體工商戶
1.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作用,多渠道、多平臺、多方式加大對“知名”類個體工商戶的宣傳推介,提升“知名”類個體工商戶知名度;
2.為“知名”類個體工商戶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臺,幫助建立供需對接渠道。
3.深化品牌創建服務。在產業聚集區、特色街區等區域開通商標受理便利通道服務,提升商標申請便利度。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科研機構、消費者組織等社會力量,加強對“知名”類個體工商戶商標管理、知識產權保護、品牌規劃、品牌運營的指導。引導“知名”類個體工商戶參與“西寧”品牌創建活動,提高市場份額。
4.提供便利條件,支持“知名”類個體工商戶參與西寧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建設,滿足居民日常基本消費和品質消費。
5.強化黨建引領,推進“小個專”黨建和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進市場創建,選派優秀黨建指導員,與“小個專”黨支部點對點溝通,做好“知名”類個體工商戶發展路上的幫手。
(二)“特色”類個體工商戶
1.結合本地產業特點發展產業集群,在從事特色產業、農業品牌、地理標志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集中的區域打造區域品牌,促進以特色類個體工商戶聚集為特征的產業集群健康發展,培育集體商標。
2.給予特色產業發展資源傾斜,通過完善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檢驗檢測、質量追溯、營銷服務等公共服務,幫助“特色”類個體工商戶對接企業、上下游資源。
3.圍繞夜間經濟、餐飲消費、文體旅游、石榴籽家園創建,在高品質商圈和特色老街、步行街以及全市大型商業綜合體、重要交通樞紐等,設立本地特色產品展示銷售區、舉辦展銷活動,為“特色”類個體工商戶提供展銷平臺。
4.鼓勵和支持“特色”類個體工商戶參加消費季、美食節等系列活動,安排特色產品展示宣傳。
(三)“優質”類個體工商戶
1.與媒體深度合作,加強傳統技藝挖掘整理,推出老字號、百年老店、非遺傳承、民族文化等系列宣傳報道,提升優質類個體工商戶社會知曉度和美譽度。
2.加強對傳統手工藝、祖傳手藝等的傳承指導,積極培養新一代傳人、匠人。引導協助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落實傳承保護相關政策傾斜。積極鼓勵和引導傳承人在經營機制、財務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創新,增強發展動力。
3.鼓勵“優質”類個體工商戶參與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定;對主導制定標準的企業給予指導支持。
4.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等共同舉辦培訓班,為“優質”類個體工商戶提供運營問題、營銷策劃等方面的培訓輔導。
(四)“新型”類個體工商戶
1.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支持新型類個體工商戶提升網絡營銷能力,應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社交電商等新興商業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經營融合發展。
2.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對零售、小餐飲、便民服務等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給予減免基礎費用、流量支持等各項服務措施,放寬入駐條件,簡化運營規則,開展入駐個體工商戶數字化運營服務培訓,提升線上經營水平。
3.支持有實力的“新型”類個體工商戶境外參展,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加工貿易、服務貿易、勞務合作和國際科技經貿活動,為其開展跨境貿易提供指導和幫助。鼓勵轉型升級、升規升限,拓展國內國際市場。
4.支持新型類個體工商戶增加研發投入,強化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指導其申報擁有新型類行業知識產權,提升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層次和質量。
(五)其他
對符合入庫基礎標準、未被認定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但經營情況和發展前景較好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地依托產業集群、特色街區等載體,進一步積極探索幫扶措施,擴大政策覆蓋面。
原文標題:關于公開征求《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和《西寧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支持培育措施》意見的公告
文章來源:scjgj.xining.gov.cn/sy/tzgg/202406/t20240619_20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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