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做好選定2024年“黑龍江省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參與企業工作的通知》(〔2024〕14-925號)、《關于加快推動全省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工作的通知》(〔2024〕14-1523號)和省商務廳最新的工作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釋放我市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潛力,促進家電以舊換新,做好2024年度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銜接,加快推動我市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工作,現追加2024年“黑龍江省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參與企業(以下簡稱“參與企業”),具體通知如下:
一、參與企業報名條件
(一)依法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從事家電銷售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后續不再重復)。
(二)網點布局能夠滿足消費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裝調試、保修維護、以舊換新等綜合服務能力。
(三)具有防范騙補、套補等行為的能力。
(四)品牌經銷商需獲得品牌企業授權承諾函。
(五)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六)優先選定同步制定相關優惠措施的參與企業。、
(七)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有貢獻,同時經濟貢獻大、有帶動作用的市場主體。臨限企業要有納入限上統計的積極性。
二、選定流程
市商務局已在市政府網站公布征集通知,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請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報名企業進行審核,確定本次參與企業。
三、報名須知
(一)入選企業須與服務機構(以商務廳公開遴選結果為準)簽訂合作協議,完成與服務機構的技術對接,上傳政策適用的商品信息后正式實施。
(二)在政策實施期間,入選企業須開具有效發票。如提供延遲送貨服務,自購買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月。入選企業須嚴格落實風險防控措施。
(三)在政策實施期間,消費者在參與企業的門店可購買若干件符合條件的補貼產品不可與政府消費券及其他政府補貼資金疊加使用。
(四)鼓勵入選企業結合實際,配套讓利補貼,形成政企聯動的家電消費矩陣。
(五)本次補貼政策采用資金后撥付方式。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附件1)。
(二)承諾書(附件2)。
(三)營業執照和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印鑒材料。
(四)品牌經銷商需獲得品牌企業授權承諾函(附件3)。
(五)企業在哈爾濱市門店目錄表及營業執照復印件(附件4)。
(六)參與實施“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適用商品報備表(附件5)。
(七)風險防范方案。
五、參與要求
企業應按照要求參與政策實施,配合做好營銷宣傳;嚴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誠信原則,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不為消費者享受補貼政策增設任何附加條件,自覺抵制套利套現行為。
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者不嚴格落實風險防控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該企業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六、參與企業名單報送
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將最終選定的參與企業名單(附件6,加蓋單位公章)及企業申報材料,郵寄至哈爾濱市商務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紀大道1號),電子版發送至swj86776384@163.com。截止日期:政策結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要認識到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對穩增長、促消費、惠民生的重要意義,以此次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為契機,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推動節能減排工作。
(二)嚴格審核。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好申報、復核工作,實現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地、結果可考核,確保參與企業填報的數據真實、材料完整,誠信經營,并保存好企業填報的各項材料。
(三)加強服務指導。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積極與當地家電零售企業對接,做好政策解讀、申報指導等工作。
(四)確保提供審計材料。后續市場主體確保能向本地商務部門提供審計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市場主體政策期內產品采購、入庫、銷售明細;市場主體綁定專用POS機賬戶補貼有效期內銀行流水明細;市場主體銷售產品應開具的有關票據,包括但不限于消費小票、產品發票及收貨佐證等材料;其它相關佐證材料。
特此通知。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