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蚌發〔2022〕20號)、《蚌埠市科技局蚌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蚌科〔2020〕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決定開展蚌埠市2023年科" />
各縣(區)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的通知》(蚌發〔2022〕20號)、《蚌埠市科技局蚌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蚌科〔2020〕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決定開展蚌埠市2023年科技創新券(專用券)申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對象
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申領單位須是在本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財務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此次專用券發放對象為2023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適用范圍
專用券用于企業因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發明專利以及向經備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購買特定用途服務。
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僅限于申領企業使用,不得轉讓、買賣、贈送,不重復使用。單個企業可申領專用券5萬元。
三、申領步驟
(一)申請材料
1.《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附件1);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二)時間要求
1.申領企業在10月31日前將裝訂成冊的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所屬縣(區)科技局,縣(區)科技局對企業材料進行初審,于11月4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蓋章后連同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申領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市科技局對縣(區)推薦情況進行審核,并在市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縣區未推薦的企業不在異議范圍)后確定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專用券)發放企業名單。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區)科技局應高度重視,加大對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專用券)政策的宣傳,積極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同時要嚴格把關,確保如實申報。
2.本通知僅涉及對2023年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專用券)的申領工作,本次發放的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專用券)僅用于2023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申領企業進行兌現。
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0552-2043042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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