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各有關單位、各市(地)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策部署,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有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度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條件
(一)基本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西藏自治區境內注冊成立的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所在行業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的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4)企業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嚴重弄虛作假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直通車條件。
符合上述評價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不受綜合評價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評價流程
(一)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二)信息確認。
評價工作機構對企業提交的《信息表》及佐證材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進行確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補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內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則不通過。
(三)實地核查。
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請各市(地)科技部門協助自治區科技廳開展實地核查相關工作,并將核查結果報送至自治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四)名單公示。
自治區科技廳負責匯總通過企業名單,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自治區科技廳官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異議由自治區科技廳核實處理。
(五)企業公告。
公示無異議和經核實排除異議的,企業入庫登記編號在線自動生成。
三、評價時間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受理截止時間至2025年9月30日,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主評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項
(一)參評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和誠信意識。在自評價過程中要認真核實填報信息,及時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自治區科技廳將通過異議復核、動態監測、抽查復核等方式,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信息數據進行跟蹤監測,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處理,并視情況進行公告、通報或懲戒。
(二)為確保信息溝通順暢,企業聯系人必須為企業負責人或企業長期在崗工作人員。
業務處室:西藏自治區生產力促進中心?市場部
聯系人及電話:索朗央金0891-683787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2.《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
??????3.西藏自治區科技型企業評價入庫其他佐證材料清單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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