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
為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構建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攻關、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學研有機融合的創新生態,因地制宜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創新聯合體組建工作指引》(寧科發〔2022〕26號),現開展2025年度自治區創新聯合體組建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建條件
(一)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自治區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在行業內居于領軍地位,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組織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2.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建有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研發投入穩定;承擔過自治區及以上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科技成果獲得過自治區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
(二)創新聯合體的成員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成員單位與牽頭單位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標準制定等方面具備合作基礎、合作意愿和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具備相應的研發條件或關鍵零部件配套能力。
2.成員單位為企業的,應與牽頭單位處于同一產業鏈,有上下游配套協作關系,具備一定的研發和技術配套能力,能夠與其他團隊成員有效互補。
3.成員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學科專業領域內擁有創新能力強的研究團隊,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和領先的科技成果。
4.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檢驗檢測、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等專業化科技服務機構可以參與創新聯合體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相關產業及牽頭單位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需求,組織創新聯合體各成員單位開展聯合研發和協同攻關,攻克制約發展的關鍵技術難題,形成高水平科技成果,增強企業的發展能力,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創新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密切合作,圍繞相關產業發展需要,開展科技成果的熟化應用和示范轉化。
(三)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協調創新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科技資源,共建技術研發、檢驗檢測等共性技術服務平臺,為創新主體提供高質量專業化服務,實現創新資源的共享利用。
(四)加強東西部科技合作交流。推動成員單位對接東部地區創新資源,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交流,引進培養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提升創新聯合體創新發展水平。
三、組建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確定牽頭單位。由牽頭單位發起,聯合有意向的成員單位,圍繞創新需求初步達成合作意向。
(二)簽署聯合共建協議。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牽頭單位與其他成員單位共同簽署《寧夏回族自治區創新聯合體組建協議》。協議應明確技術創新目標、任務分工和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與義務。聯合共建協議必須由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蓋章后生效。
(三)牽頭單位申報。牽頭單位通過寧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gl.nxinfo.org.cn),按要求在線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四)科技管理部門推薦。申報單位注冊地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經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后推薦至自治區科技廳。
(五)自治區科技廳核準。自治區科技廳根據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推薦名單,進一步核準并擇優批復,對擬批復組建的創新聯合體名單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申報時間。自治區創新聯合體長年受理、分批組建。申報單位請于2025年5月11日前完成本批次網絡申報。
四、其他要求
(一)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切實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把關,并對真實性負責。
五、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
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聯系人:董麗華
電??話:0951-5020997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技術處
聯系人:周冬芝
電?話:0951-5020018
(二)技術咨詢。
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電?話:0951-5020580?5011204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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