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完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庫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專家庫制度,規范專家庫管理,自治區工信廳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集時間:2025年3月25日-4月3日
????征集方式:電子郵箱pxc@xjeic.gov.cn
聯系電話:0991-4523054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3月25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
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庫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專家庫制度,規范專家庫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充分發揮專家智力資源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家庫是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建設,匯集高層次專家資源,用于服務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各類評審、論證、咨詢、評估、評價和認定(以下統稱“評審”)等活動的信息化平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專家是具備參與相關專業活動所需的知識儲備、職業資格和實踐經驗,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納入專家庫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和規定程序,以獨立身份參與公共決策及其他評審活動,進行相關論證并提出咨詢意見的專業人員。
????第四條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明確牽頭處室(以下稱專家庫管理部門)負責專家庫建設、管理維護、選取使用、數字化運行等工作;各單位(處室)負責相關領域專家推薦、使用、評價等工作;機關紀委負責對專家選取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五條各單位(處室)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組織評審活動,同時對專家評審意見要嚴格把關,更好發揮專家輔助決策作用,防止出現凡事都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傾向,堅決避免以專家評審代替行政機關決策,造成決策主體責任缺失。
第二章專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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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專家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愛國愛疆,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無學術道德問題,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和違紀違法等記錄。
????(二)熟悉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措施、法律法規。精通專業業務,熟悉行業情況,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代表性、影響力,享有一定聲譽。
????(三)具有專業的學術判斷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四)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職業資格(從事行業管理的高級管理專家除外),從事相關行業研究或管理工作8年(含)以上,具備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好的分析評價能力。
????(五)具備履行專家職責的時間精力、身體條件和個人意愿,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六)參選專家應取得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的推薦和確認。
第三章專家管理
????第七條專家入庫管理。專家入庫可采取個人自薦、行業推薦、定向邀請等方式進行。
????(一)征集形式。由專家庫管理部門負責通過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集專家,各相關單位(處室)負責推薦本領域行業專家。
????(二)入庫申請。專家如實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技術職稱、所屬領域業績成果等),經所在單位真實性審核后推薦提交。
????(三)資格審核及入庫評審。各單位(處室)對本處室推薦的專家人選提交的相關資料信息進行核實后,專家庫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入庫審核,并報廳分管領導審定后確定擬入庫專家名單。
????(四)資格公示。專家庫管理部門將擬入庫專家名單在工信廳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批準入庫。對公示無異議的專家報請廳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專家庫管理部門將入選專家信息錄入專家庫,正式成為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專家庫成員。
????(六)共建共享。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自治區各地州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需要,按照協作共享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專家入庫和使用。
????第八條?專家出庫管理。入庫專家有下列情況者,應當終止其專家資格:
????(一)政治立場不堅定,公開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言論的。
????(二)收受他人財物或者接受他人請托、影響客觀公正履行職責的。或利用專家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與項目有關單位存在利益關系,未主動提出回避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履行專家職責期間,泄露獲取的技術、商業秘密、未公開的政策信息以及其他不宜公開內容的。
????(五)連續三次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工作邀請,或連續三次接受邀請后缺席的。
????(六)存在玩忽職守或者其他不認真履行職責行為,導致惡劣影響的。
????(七)出現學術道德問題、不良社會信用記錄、違法違紀記錄等情形的。
????(八)因工作變動或身體原因,不再適宜擔任專家的。
????(九)年滿70周歲的。
????(十)不適宜擔任專家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專家信息更新。對于更新手機號碼等一般信息的,專家應及時告知專家庫管理部門,由專家庫管理部門完成審核。對于更新專家職稱、職稱等級、行業分類等關鍵信息的,由專家庫管理部門定期組織集中更新及審核。
????第十條各單位(處室)應當加強對所屬行業專家的培訓指導,幫助專家及時掌握其所參與評審活動相關的法律制度、政策規定、行業動態等內容。
第四章?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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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履行工作期間,專家享有以下權利:
????(一)了解所承擔工作任務的相關信息,認為提供的信息不充分時可以要求補充相關資料。
????(二)獨立發表意見和建議,不受外界約束。
????(三)按照有關規定獲得相應勞務報酬,費用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四)有權申請退出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專家庫。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履行工作期間,專家承擔以下義務:
????(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認真履行職責,堅持獨立、科學、公正的原則,在規定期限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提出具體意見,并對所簽署的意見負責。
????(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參與評審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意見和言論。
????(四)不得以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專家的頭銜對外宣傳或出席任何活動,不得以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專家的頭銜作為職稱評審或獲取其他稱號或榮譽的依據。
????(五)嚴格廉潔要求,不得利用參與評審的便利獲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參與可能影響評審意見公正性的活動。發現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動申請回避。
????(六)服從安排,遵守評審活動要求的其他工作紀律。
第六章使用管理
????第十三條?從專家庫中選取專家,一般應遵循專業結構合理的原則,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專家的隨機抽取需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提出申請。專家使用單位(處室)有抽取專家需求時,需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申請表》,提出所需專家條件、數量、選取范圍、行業分類、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回避要求等信息,經負責人同意后,提交專家庫管理部門審核。專家庫管理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并給予通過或補充信息的答復,審核通過的即可進行隨機抽取。
????(二)抽取專家。在機關紀委監督下,按不低于所需專家數量3倍比例在專家管理系統中隨機抽取候選專家名單。
????(三)確定專家。現場按照抽取順序與候選專家聯系,確定其是否可以參加專家工作。
專家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求的,不足部分可按照上述流程進行再次抽取,直到滿足工作需求。
????(四)確定候補。在滿足工作所需的專家數后,還要確定一定數量的候補專家,并根據實際情況按先后順序遞補。
????第十五條專家選取采取輪換原則。原則上每位專家每年參與本廳咨詢工作不超過10次。
??第十六條專家選取遵循回避原則。涉及下列回避事項,專家在參與相關活動前需主動提出回避請求:
?(一)系被評審項目的負責人或參與人員。
?(二)與被評審項目負責人有近親屬關系等重大利益關系。
?(三)與被評審項目單位有重大經濟利益關系。
?(四)與被評審項目負責人隸屬于同一法人單位,或所在單位與被評審項目申報單位有隸屬關系。
(五)其他可能妨礙評審公平、公正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專家使用單位(處室)應當加強專家評審意見管理,如實記錄所有專家意見。在評審過程中,不得通過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對評審結果進行干預操控。評審活動結束后,將專家意見及時記錄保存,確保專家參與評審過程、結果可追溯。
第七章監督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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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加強專家信息審核。專家所在單位要認真履行法人主體責任,對學術造假、違法違紀等情形及時告知。
????第十九條機關紀委加強對專家選取使用的過程監督,如發現專家使用單位(處室)人員在評審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等行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第二十條建立專家履職評價機制。專家使用單位(處室)應從專業水平、質量效果、工作紀律等方面對每位參與工作的專家履職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履職情況評價表》,每項工作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將反饋專家庫管理部門,作為專家使用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一條專家使用單位(處室)在評審過程中發現專家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同步告知派出單位及專家庫管理部門,由專家庫管理部門提請廳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相應處置:
????(一)對專家疏忽失職,未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進行評審論證的,或在申請入庫、更新信息和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視情節給予約談提醒、暫停參與評審活動、取消資格等處理。
????(二)對專家故意誤導決策,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未經許可隨意透露評審內容、泄露國家秘密、牟取不正當利益等情形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專家庫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信委骨干人才庫管理辦法〉的通知》(新經信辦內〔2017〕89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申請表
????附件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專家履職情況評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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