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4〕168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63號)要求,現就組織申報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在滿足《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管理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組織合作區運營管理機構填寫《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申報表》,并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有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開展評審,視情進行實地抽查,擇優遴選在開放合作方面具有較強示范效應的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3.各區推薦數量不超過1個。對超過報送數量的,不予受理。
4.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
5.請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5年5月3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申報表》(見附件2)一式4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寄送至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王老師,電話:13953196968),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郵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
聯系電話:55520844
附件:1.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管理暫行辦法
2.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申報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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