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信用辦〔2024〕7號
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21〕2號)精神,更好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對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支撐保障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編制了《運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24年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推進落實。
運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此文主動公開)
運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24年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切實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對供需有效銜接、資源優化配置、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國民經濟循環高效暢通的支撐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加強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主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4年底,全市信用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信用應用創新場景和產品持續豐富,信用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民生成效進一步凸顯,城市信用監測排名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政策制度體系。編印《運城市市級公共信用信息目錄(2024年版)》《運城市市級失信懲戒措施清單(2024年版)》,推動依法依規開展信用信息歸集和失信懲戒。(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市有關單位)
(二)提升信用數據質量。一是提高“雙公示”工作質量,依托信用運城平臺,嚴格執行“雙公示”信息(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公示的情形外)7個工作日內歸集平臺的工作要求,持續對“雙公示”的合規性、及時性、完整性實行逐月考評排名通報工作機制,并納入年終市政府對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及市直單位政務公開考核評價指標。加強對“雙公示”報送工作的業務指導,對省平臺每周反饋我市的不合規信息數據要督促相關單位及時糾錯覆蓋。二是持續歸集行政強制、行政獎勵、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監督檢查等5類行政管理信息,上報信息合規率達到100%。三是持續開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治理,將重錯碼率控制在全國地級城市平均值(2023年平均值為0.01%)以下。四是建立醫師、護士、教師、律師等重點人群信用檔案,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庫。五是完善全市企事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組織、法律服務機構、會計事務所等法人主體信息庫,并建立常態化更新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審批局等具有“雙公示”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職能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三)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一是優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數據治理功能,建立覆蓋信息歸集、治理、分析、共享、應用等數據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監控和數據治理體系。二是推動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系統對接,實現統一身份認證。三是推動信用查詢嵌入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行政許可(審批)的辦事流程當中,落實“逢辦必查”工作機制。在行政管理和政務服務過程中積極應用信用報告,認真執行《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意見》(運信用辦〔2022〕23號),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領域管理服務中自助查詢和打印使用“信用中國”網站提供的信用報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審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四)發揮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作用。依托山西省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立運城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主動融入全國融資信用一體化服務網絡。推動市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和域內金融機構服務功能融合,梳理各類金融惠企政策、專項金融服務與平臺有效銜接。鼓勵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各銀行開展聯合建模、創新信用融資服務產品,努力實現全流程放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運城監管分局、人行運城市分行)
(五)強化特定信用信息歸集應用。持續歸集企業納稅、不動產、水、電、氣、科技研發信用信息,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企業水費、電費信息條數與城市企業數比值均≥1,企業納稅信息條數與城市企業數比值≥0.5,企業燃氣費、不動產、科技研發信息條數與城市企業數比值均≥0.001。拓展社保、知識產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信息歸集。本項城市企業數不含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國網運城供電公司)、市城市管理局(供水、供氣公司)、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知識產權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六)持續推廣信用承諾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深化信用承諾和承諾履行信息的應用,對作出信用承諾的守信主體實施減材料、減時限以及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政策。二是完善信用承諾信息的歸集、共享、公示和應用機制,加大承諾履行信息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歸集力度。信用承諾履約信息平臺歸集條數占域內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總量的比值>0.5。三是加強和創新信用承諾應用,促進信用承諾制在優化審批服務、提升監管效能、助力惠民便企、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推出一批信用承諾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市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七)充分應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開展信用分類分級監管。一是深化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應用,以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公共信用評價結果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為各級各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提供支撐。域內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優級”的企業數量占企業總量的比值≥10%,“中級及以下”的企業數量占企業總量的比值<2%。二是按照《山西省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實施意見》(晉發改信用發〔2023〕27號)要求,在水利、知識產權保護、消防安全、醫療衛生、價格、統計、稅收、進出口、節能、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深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運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需向國家系統提供印證資料)的領域要達到20個以上。三是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加強對承諾事項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年度評估工作,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運城海關、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審批局等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八)落實失信懲戒措施制度。按照國家、省、市失信懲戒措施清單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一是推進聯合懲戒插件嵌入政務服務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業務審批系統,實現自動比對、自動提示、自動反饋等動態協同。二是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信用核查、名單比對、懲戒措施推送、警示提醒、懲戒案例反饋等功能,提升懲戒工作規范化、協同化、智能化水平。三是落實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退出機制,依托平臺實施動態管理,確保失信懲戒精準高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等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九)優化信用修復服務,探索實行信用修復與行政處罰“兩書同達”。在市場監管領域試行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步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主動告知失信主體該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內容,引導和幫助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貫徹落實《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信用修復協同聯動工作的通知》(晉發改信用發〔2024〕28號)文件精神,實現“信用中國(山西運城)”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各自產生的信用修復結果信息,數據共享,結果互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十)增加守信激勵和減少嚴重失信名單總量。稅務部門要積極增加守信激勵信用主體總量,近12個月A級納稅人占全市法人企業比例要達到西部地區平均水平以上(2023年西部地區平均水平7.5%);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條件審查,審慎納入新增嚴重失信名單,保護信用主體權益。對屆滿最低公示期限且已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的嚴重失信主體,各納入部門要主動督促指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提高嚴重失信名單退出占比,降低嚴重失信主體存量占比。(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等依法認定嚴重失信名單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十一)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一是建立各級政府違約失信投訴處理閉環機制,打通投訴渠道,完善防范和化解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二是深入開展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持續深化工程、社保、醫療等多領域的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降低我市嚴重失信主體數量。三是編寫《運城市公務員信用知識讀本》,向全市公務員宣傳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和政務誠信相關要求。四是市發改、工信、市場監管、住建、水務、法院等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于10月底前對本單位公職人員開展一次誠信教育培訓,工作完成后要及時編發新聞稿在多媒體進行宣傳,印證資料報送市信用辦。五是各級黨校要把政務誠信內容納入干部能力提升培訓范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法院、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等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十二)全面提升城市信用監測排名。一是組織舉辦《城市信用狀況監測預警指標(2024年版)》業務培訓會,使信用工作人員掌握領會考評內容及評分規則,督促涉及監測指標失分的單位,采取有力措施,補齊短板,在政策、數據、業務指導等方面發力,推動我市城市信用監測排名全面提升。二是加強縣級市信用監測工作,指導河津市、永濟市提升城市信用水平,確保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指標考評始終處于全省前列。三是開展試點示范建設,鼓勵支持各縣(市、區)結合自身特色和工作重點,開展各類信用示范創建工作,積極創建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十三)以褒揚誠信為引導,推進信用宣傳教育。持續深入推進“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活動。加強青少年、企業家、重點職業群體的誠信教育。圍繞“3·15消費者權益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國“質量月”、全國消防日、信用交通宣傳月等主題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宣傳活動。通過“信用運城”網站等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經常性宣傳推廣各類誠信典型、誠信事跡,解讀分析聯合懲戒案例。每縣(市、區)、運城開發區誠信宣傳次數全年要達到20次以上,市有關單位要達到3次以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交通局、人行運城市分行、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擔負起本區域、本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保障,對照任務分工,細化工作舉措,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
(二)優化工作機制。加強工作考核和跟蹤督導,對工作進展慢、成效不明顯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進行通報,限期整改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調度,及時高效推動工作任務落地,解決相關問題,對于創新做法和典型經驗成效及時進行總結、宣傳。
(三)加大資金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落實《山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經費保障,加大對信用基礎設施建設、信用示范區創建、重點領域信用創新場景、誠信宣傳等方面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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