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局(發科局)、高新區科創部、經開區發規部、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長治市委辦公室、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創新生態建設30條的通知》(長辦發〔2020〕17號)規定,鼓勵市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評價機制,落實《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實施細則(試行)》(長科發〔2022〕5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
通過山西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完成技術交易的長治市內技術輸出方,包括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其技術成果在長治市內轉化。
二、獎補標準和范圍
(一)獎補標準:
對經山西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并在市內轉化的技術成果,按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技術交易額(以轉賬憑證為依據),給予技術輸出方5%的補助,單個科技成果最高補助20萬元。
(二)申報獎勵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技術交易合同須在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的“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經長治市引進國外智力(專家)服務中心備案,并通過山西省科技廳進行技術合同認定;
2.完成技術交易的科技成果在市內進行轉化,經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已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取得一定經濟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3.申報補助單位財務管理規范;
4.科技成果權屬明確、無爭議。
三、申報材料
1.《2023年度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申請表》電子和紙質版;
2.交易合同、收付款憑證、發票復印件;
3.“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省科技廳的“山西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申請表”復印件;
4.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情況報告,及科技成果轉化相應佐證材料;
5.交易多項科技成果需提供項目匯總表;
6.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掃描為PDF版,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
四、申報程序
1.技術交易補助申報采用紙質材料申報方式,實行歸口管理、各縣區逐級申報,駐市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報送。
2.各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數據,對填報資料真實性負責,并出示承諾書,嚴格執行《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相關規定。
五、報送截止時間
2024年5月30日
六、聯系方式
市引智中心技術市場科
聯系人:任濤 13191258588 0355-202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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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自治區化工園區動態復核認定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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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求《烏海市關于人才賦能科技“突圍”工程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與《烏海市關于人才賦能科技“突圍”工程的若干措施配套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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