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有效服務鄉村振興和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根據國家關于“三區”人才支持計劃人員專項計劃、《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持和深化新時代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青政辦〔2022〕67號)和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共同印發的《青海省省級科技特派員服務管理辦法》(青科發農〔2022〕90號)等工作要求,現就2025年省級科技特派員和科技服務需求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員需求征集
針對我省基層科技力量缺乏和科技管理力量薄弱的實際情況,我廳從2022年開始建設以“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為核心的基層科技創新平臺體系,構建從單兵作戰到集中作業,從單項技術到集成技術,從短期流動服務到長期固定服務,從單一示范點到區域示范集群的科技特派員全產業鏈服務新模式。本次科技特派員需求的征集工作以“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特派團”等團隊方式進行申報。
(一)科技特派員工作站需求征集。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省內農牧業技術推廣單位、農牧業產業技術平臺農牧業企業和社會服務機構中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及鄉土人才等(一般應為1965年以后出生、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可以按照產業服務方向組成科研團隊,依托我省相對固定的企業(合作社)開展先進實用技術成果集成轉化及產業化,在此基礎上申請省級科技特派員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團隊人數一般10人左右,團隊設負責人1名,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擔任,人員比例構成中,原則上省級單位人員比例約45%,市(州)級單位人員比例約20%,縣(市、區)級單位人員比例約20%,省外人員比例約15%。
(二)科技特派團需求征集。對于在青海省開展科技服務的國家鄉村振興青海省重點幫扶縣科技特派團成員可作為省級科技特派員進行認定,其選派和服務等事項由15個國家鄉村振興青海省重點幫扶縣和其所在的州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管理。
二、科技服務需求主體
在鄉村振興和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等方面有科技服務、人才需求的企業、合作社等各類經濟實體。請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加強與本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主管部門溝通,確定縣域服務主導產業,提出相應的企業、合作社等科技服務需求主體。對于配合開展科技服務的企業、合作社優先予以推薦。
三、有關要求
(一)2025年科技特派員擬選派1000人。請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根據2024年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和國家鄉村振興青海省重點幫扶縣科技特派團的選派情況,提出2025年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員的需求數量,填報省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員的需求匯總表(見附件1),由市(州)科技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于11月10日前報省科技廳,同時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
(二)請優先組織科技人員對接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村)、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科技服務和人才需求。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應切實按照技術需求,高質量開展省級科技特派員推薦工作,優先遴選一個團隊依托多個企業(合作社)開展科技服務的需求,避免服務的簡單疊加、重復,控制總量,確保質量,防止簡單“拉郎配”、不能一個需求對接多個團隊、一個企業(合作社)由多個團隊服務。對2024年開展科技服務較好的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優先予以考慮,鼓勵科技特派員工作站連選連派,持續滾動服務。
(三)請愿意參加科技特派員工作的單位、縣(市、區)組織科研團隊對接科技服務需求主體后,按照《青海省省級科技特派員服務管理辦法》要求,填報2025年科技特派員工作站需求推薦表(附件2),蓋章后(縣(市、區)的推薦表需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匯總蓋章)于2024年11月20日前,報省科技廳;省級高校、科研院所首次擬參加科技特派員工作的科研團隊對接科技服務需求主體后,填寫2025年省級高校科研院所首次擬參加科技特派員工作科研團隊需求推薦表(見附件3),由推薦單位審核蓋章后于11月20日前報省科技廳,但不得通過多個渠道同時申報。附件2、附件3均需按照要求及時登錄青海省科技特派員(三區人才)服務與管理平臺做好科技特派員需求的填報相關事項,并由嚴格按照管轄權限逐級進行網絡申報、審核推薦,避免工作延誤。同時,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四)省級科技特派員按照要求列入“三區”科技人才報國家審核備案,省科技廳將會同省財政廳按核定的選派人數下撥工作經費至科技特派員所所服務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
聯 系 人:付長其 張義全 趙長建
聯系電話:0971-8233815、8219306
電子郵箱:ncc82338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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