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有關部門:
根據全省2025年度評比表彰項目實施計劃,報經省委、省政府功勛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決定組織開展第十三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比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和評選名額,獎勵辦法和標準
依據《第十三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比表彰活動實施方案》,設置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和個人獎,評選名額:組織獎、個人獎各不超過10個。獎勵辦法和標準:向集體頒發獎牌、證書;向個人頒發獎杯、證書,發放一次性獎金1萬元。
二、評選范圍
在河北省內從事合法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的單位(以下統稱組織),以及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凡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均可申報;不評選副司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司局級以上單位和干部、縣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縣處級干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
三、申報條件
(一)組織獎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
3.積極推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導入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實施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創制先進標準,積極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對標國內外優秀企業先進標準提高質量水平。不斷創新和完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業特色、本組織特點,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廣價值;
4.堅持質量第一的發展理念,崇尚優秀質量文化,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近5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二)個人獎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質量工作不少于3年;
3.有較強的質量意識和創新意識,積極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質量管理實踐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經驗或成果,為區域、行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對本組織經營管理績效和推進先進質量管理作出突出貢獻。或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理論研究,研究成果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或在本職崗位創新運用質量管理理論、方法和工具,在相關領域應用、推廣并取得較好效果;
4.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5.申報個人為所屬組織高層領導者的,所屬組織近5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無相關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四、實施程序
(一)申報推薦
1.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按通知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撰寫自評報告、提供證實性材料等,并完成內部公示后,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下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遞交申報材料。
2.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對推薦對象征求公安等有關部門意見,涉及企業、金融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涉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按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意見。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經市政府同意后,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質評辦,下同)推薦。省有關部門所屬具備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屬地劃分,統一歸口上述推薦單位審核、把關、推薦。
(三)資格審查。組織對申報材料主體資格、申報渠道、材料規范性等方面進行審查,同時,征求公安等有關部門意見,涉及企業、金融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涉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按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意見。形成受理名單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四)材料評審。組織成立材料評審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打分,提出進入現場評審建議名單,呈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主任審批;在省級主要媒體、網站上對審批名單及主要業績、事跡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確定進入現場評審名單。
(五)現場評審和綜合提名。組織成立現場評審專家組,對進入現場評審的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進行現場評審打分,形成現場評審報告;匯總材料評審、現場評審情況,形成綜合評審工作報告和授獎候選名單,提請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審議。
(六)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審議。省質評委召開全體委員會議,研究審議省政府質量獎綜合評審工作報告和授獎候選名單,提出授獎建議名單。
(七)公示表彰。將省質評委研究通過的授獎建議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存在異議的申報組織或申報個人,經調查屬實的,提請省質評委取消其授獎建議名單資格,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形成擬表彰對象名單,經報送省委、省政府功勛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后,報請省政府批準,由省政府予以通報表彰。
五、申報方式及推薦時間
(一)電子材料。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審核單位、推薦單位請登錄河北省政府質量獎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110.249.139.99:8079/qylogin/Login.aspx),按操作指南(詳見系統首頁操作指南)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填報、上傳、審核、推薦和下載,申報過程中如遇到系統技術問題請聯系河北省標準化研究院進行咨詢(聯系電話:0311-82623962)。申報材料電子版可登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hebei.gov.cn/)“通知公告”專欄或河北省政府質量獎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網上提交材料的截止時間由推薦單位自行確定。
(二)紙質材料。紙質申報材料從河北省政府質量獎信息管理系統下載后,按要求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其中,申報組織申報表、組織簡介和證實性材料合成一冊,自評報告另編成冊;申報個人申報表、質量工作業績和證實性材料合成一冊。
(三)推薦時間。請各推薦單位于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網上推薦,同時將紙質材料及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社會公示的復印件,報送至省質評辦,逾期未提交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列入參評范圍。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對區域質量提升、產業發展、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性。要通過評選表彰活動,樹立質量標桿,引導激勵各類組織和個人加強質量管理,推進管理和技術創新,加快構筑新質生產力,在全省上下樹立崇尚質量、追求卓越的強烈意識,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嚴格把關,從嚴從優推薦。各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申報通知等有關要求,嚴把審核推薦關,嚴格標準和程序,要本著寧缺毋濫、好中選優、優中選精的原則,扎實做好第十三屆省政府質量獎審核和推薦工作,堅決杜絕帶“病”推薦,確保推薦對象代表本地區質量管理最高水平。
(三)嚴肅紀律,確保公平公正。參與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要恪守工作紀律,與申報組織或申報個人有利害關系的,實施回避制度,依法保守申報組織和申報個人的商業秘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標準、程序進行評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費或變相收費、搭車收費;嚴禁借評選等名義開展創獎咨詢、培訓等有償服務和經營活動。對在評審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法違紀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聯系人:宋方義 0311-67565007
張學曼 0311-82623962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郵編:050091
附件:1.第十三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表(組織)
2.第十三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表(個人)
3.第十三屆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名單匯總表
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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