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財金〔2025〕35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各承保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期現結合服務廣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74號)、大連商品交易所《關于2025年繼續開展“農民收入保障計劃”的通知》(大商所發〔2025〕94號)要求,促進生豬、雞蛋等產業發展,保障農戶收益,助力鄉村振興,現將《2025年大連商品交易所“保險+期貨”項目試點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財?政?廳???????????????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2日????
2025年大連商品交易所“保險+期貨”
項目試點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期現結合服務廣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74號)、大連商品交易所《關于2025年繼續開展“農民收入保障計劃”的通知》(大商所發〔2025〕94號)要求,促進生豬、雞蛋等產業發展,2025年繼續開展基于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期貨品種的以“保險+期貨”為核心模式的“農民收入保障計劃”項目試點(以下簡稱大商所“保險+期貨”項目試點),完善市場風險應對機制,保障農戶收益,助力鄉村振興,制定本項目試點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推行鄉村振興。堅持以推進鄉村振興為宗旨,發揮“財政+金融”聯動作用,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推動產業興旺。圍繞廣西重點涉農產業,探索“保險+期貨+產業”新模式,通過金融手段有效化解農產品市場風險,為農業產業興旺提供持續有力的保障。
(三)推進精準高效。堅持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精準推進,使“保險+期貨”工具在涉農產業穩產、穩價、穩收中發揮出實效。
(四)推薦重點地區。重點推薦生豬養殖、雞蛋生產比較集中的地區開展大商所“保險+期貨”項目試點,以便增強試點項目監測效果。
(五)推廣試點范圍。堅持創新發展與廣泛覆蓋,積極拓展大商所“保險+期貨”項目試點品種及模式,逐步吸納不同規模、不同養殖模式的農戶,擴大項目受益群體。
二、試點目標、對象、保費構成
(一)試點目標。我區積極開展大商所飼料養殖“保險+期貨”項目試點,形成鄉村振興發展新動力,推動我區涉農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我區潛在涉農產業優勢變成現實的經濟優勢,持續穩固和發展涉農產業優勢。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為項目申請時間,項目按照大商所要求進行驗收和申請結項。
(二)試點對象。本輪試點對象為全區列入大商所2025年“農民收入保障計劃”的飼料養殖專項項目,專項項目包含生豬、豬飼料(玉米、豆粕配比為0.68∶0.20)、雞蛋,項目涉及的期貨品種為生豬期貨、玉米期貨、豆粕期貨、雞蛋期貨。
專項項目面向包括直接從事對應品種養殖生產的普通養殖戶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服務中小養殖戶。以合作組織形式參與項目的服務對象,須明確與組織內各成員權屬份額及委托投保關系,確保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存在保險利益關系。單個項目不允許以單一企業形式進行開展。
(三)試點保費構成。項目保費由期貨交易所補貼、自治區本級財政獎補、市縣補貼及農戶自繳三部分構成。
1.期貨交易所補貼部分。大連商品交易所最高支持比例上限不超過保費總額的35%。
2.自治區本級財政獎補部分。對于生豬項目、雞蛋項目,自治區本級財政按保費的20%給予獎補。對于豬飼料項目,自治區本級財政按保費的5%給予獎補。自治區財政對全區44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提高5%獎補的傾斜支持。
3.農戶自繳和市縣安排部分。農戶承擔不得低于25%,其余可由有關承保機構協助市縣按大連商品交易所相關要求引進期貨公司等外部資金和市縣財政補貼等方式解決。
三、項目申報、開展、驗收及資金撥付流程
飼料養殖專項項目模式為包含對應期貨價格風險管理的保險模式。開展項目要按照大商所發〔2025〕94號文件要求進行申報、驗收。
(一)項目申報。申請主體須在每周四8:30—17:00提交《飼料養殖專項項目立項申請表》,根據大商所要求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在每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大商所指定郵箱,并同時報備至自治區財政廳及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若遇到法定節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則將申請日延后一周。
大商所根據產品費率等客觀指標確定每周立項項目,并于次周周一向獲得立項資格的項目申請主體發送《飼料養殖專項項目立項確認函》,表示立項成功。自治區財政廳對立項成功的項目給予財政補貼資金額度支持,參與項目的期貨公司要在年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所有立項成功的項目同時報送自治區財政廳及自治區黨委金融辦。
(二)項目開展。獲得立項資格的項目需在立項后的2周內完成保險出單。完成出單后,期貨公司應將保單掃描件和投保清單明細、場外期權交易確認書等材料發送至大商所指定郵箱,同時抄送至自治區財政廳、黨委金融辦。
(三)項目驗收。申請主體原則上須在產品到期后的1個月內申請結項(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按大商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項目應在通過大商所驗收后申請撥付財政補貼資金。參與項目的保險公司要在其參與的所有項目都通過大商所驗收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所有項目驗收材料及工作總結報告同時報送自治區財政廳及自治區黨委金融辦。
(四)資金撥付。飼料養殖“保險+期貨”項目試點屬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之一,資金撥付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廣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桂財規〔2022〕6號)等文件規定執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核所轄區域內項目保費補貼申請材料,并對承保機構查驗后的保險標的數量進行復核,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預算、審核、撥付、決算工作。各級財政部門應切實加快保費補貼資金支出進度,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做好項目資金保障和資金監管等工作。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項目開展,加強與期貨交易所、行業監管部門溝通協調、積極引導保險公司、期貨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承保理賠工作,提高服務水平,有效利用期貨市場對沖價格波動風險,切實保障投保農戶的基本收益。開展項目試點的設區市財政部門會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要具體抓好項目組織和落實,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投保意愿,解決投保理賠難點問題。農業農村部門配合開展承保、理賠工作,協同推進飼料養殖“保險+期貨”項目試點。
(二)強化宣傳服務。開展項目試點地區要以服務“三農”,助推鄉村振興為出發點,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紙以及新媒體等手段,積極向廣大農戶宣傳普及“保險+期貨”知識和政策,增強農戶風險防范和參保意識,引導其積極參與以“保險+期貨”為核心模式的“農民收入保障計劃”項目試點。
(三)提升機構服務。保險公司要公平、合理地擬定保險條款,按照要求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加強承保、理賠管理,對投保戶做到承保到戶、理賠到戶,提供優質高效的保險服務。期貨公司要合理制定對沖策略,在期貨市場上充分化解市場價格風險,穩定農戶的預期收益。在保障機構服務的前提下,鼓勵創新探索“保險+期貨+N”模式,拓展服務農業產業的廣度和深度。
(四)規范公司管理。保險公司需符合保險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并在項目開展地區設有縣域分支機構,期貨公司需符合證券監管部門和大商所相關規定。期貨公司在項目推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公司“保險+期貨”業務規則(試行)》,確保項目合規實施。
(五)規范業務管理。承保機構在推動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的相關規定,做好保險標的的查驗以及數量的核對,優化產品設計,降低保險費率,提升保障效果。項目嚴禁超額投保、重復投保、虛假投保等行為。保險產品及其對應的場外期權均不能設置敲出、鎖定等結構以及任何形式的保底、協議賠付條款,否則不予財政補貼支持。保險公司須嚴格落實保險驗標的主體責任,并提供驗標證明,切實發揮“保險+期貨”的融合作用,解決農戶防范化解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難題,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五)及時試點總結。項目試點地區財政部門會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在2026年1月31日前將項目工作情況總結分別報送自治區財政廳、黨委金融辦。自治區財政廳、黨委金融辦將承辦主體項目開展情況、賠付率情況及方案設計優劣等指標作為下一年度開展項目的參考依據。
自治區財政廳聯系人:杜卓嶸,電話:0771—5307816,郵箱:jrc@czt.gxzf.gov.cn。
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聯系人:陳美琪,電話:0771—8805541,郵箱:zbscc@gxj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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