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科綜〔2025〕6號
各縣(市、區)科技局,石獅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科技經濟發展局,泉州高新區各分園區管委會: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征集推薦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的通知》(閩科高函〔2025〕71號)要求,開展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泉州片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征集工作,征集到的項目將進行材料審核、專家評審、實地核查,擇優推薦上報省科技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支持福廈泉自創區泉州片區與福州、廈門片區,以及與漳州、三明、莆田、龍巖、南平、寧德的高新區之間已被認定的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創新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以及設區市政府重點支持建設的高能級創新平臺開展協同創新。福廈泉自創區泉州片區科技創新平臺的依托單位為項目申報牽頭單位,其余科技創新平臺的依托單位為項目申報合作單位。
二、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上述創新平臺項目的協同創新、科研開發及平臺運營補貼等。協同創新平臺項目原則上資助資金不超過200萬元(項目牽頭單位占50%;合作單位原則上1家,最多不超過兩家,合計占50%),資金使用按照《福廈泉國家自助創新示范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執行。最終立項數量和資助金額,將根據省科技廳公布的擬支持的協同創新平臺項目清單確定。
三、申報要求
(一)同一個平臺作為牽頭單位或合作單位限報1項。同一平臺項目合作雙方只能通過福廈泉三片區中的一個片區申報,多頭、重復申報將直接取消申報資格。
(二)項目申報牽頭單位須是泉門片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具有科技創新平臺的公立本科院校、省屬科研院所,其中公立本科院校、省屬科研院所作為申報牽頭單位或合作單位各限報2項,共計不超過4項。項目申報合作單位原則上1家、最多不超過2家,且須是福州片區或廈門片區或省內其他高新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具有科技創新平臺的所在設區市的公立本科院校、省屬科研院所,同時與泉州片區的科技創新平臺已建立了長期穩定實質性的合作關系。項目申報時合作雙方均需提供國家或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認定文件或設區市政府重點建設的相關佐證材料(市政府會議紀要、合作協議等)。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2年。
(三)申報平臺項目需以具體開展的協同創新內容作為題目,名稱為“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依托平臺名稱不能直接作為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推進協同創新工作的科技人員或企業負責人,項目結束時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企業牽頭的項目負責人可延長至65周歲。雙方項目組成員要分工明確合理,鼓勵吸納應屆畢業生作為科研助理參與項目研究。簽訂合作協議時,需明確時間、地點、簽約人。
(四)所依托的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須運行良好,有一定的經費保障。若項目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差額部分由項目申報合作雙方自籌解決。項目申報單位或合作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供近三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所提供申報平臺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五)省科技廳將根據福廈泉三片區征集的協同創新平臺項目情況,會同相關設區市科技局進行必要的實地調研,并開展專家評審,確定擬支持的協同創新平臺項目。泉州市科技局根據省科技廳確定的擬支持的協同創新平臺項目清單,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組織定向申報和簽訂協同創新平臺項目任務書。在簽訂任務書時,協同創新的內容不得調整,協同開展的服務、技術、經濟和輻射帶動效益等指標不得低于征集時的要求。
(六)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申報。不支持福廈泉自創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尚未驗收的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申報。協同創新內容已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支持。平臺項目合作雙方負責人不得有在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與外單位相關聯合資金的除外)或到期未驗收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按照要求填寫《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申報承諾書》。如有隱瞞相關信息,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予以追責。
(七)漳州、三明、莆田、龍巖、南平、寧德市科技局可按省科技廳通知要求向泉州市科技局抄送相關推薦項目。
(八)申報材料要求嚴謹、客觀、真實。預期技術、經濟指標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體、明確,可量化考核、評價,并作為今后簽訂任務書的主要依據。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福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閩科規〔2022〕8號)編制科技項目經費預算。項目申報單位應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與研究開發費用管理制度,設立研究開發費用明細臺帳。科研經費應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九)申報單位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并核實后,按照《泉州市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四、申報材料
(一)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征集推薦匯總表(附件1);
(二)福廈泉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申請書(附件2);
(三)合作雙方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若合作單位注冊地址未體現坐落于當地高新區內,應補充提供當地高新區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單位平臺類型證明材料;
(五)雙方合作協議及合作基礎證明材料;
(六)雙方即將合作研發課題的查新報告;
(七)2025年度福廈泉自創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信息表(附件3)和合作雙方的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4);
(八)其他業績證明材料等。
五、申報流程
(一)各申報單位將紙質材料(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911室和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二)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加強申報指導,并負責審核推薦;市屬單位申報項目由本單位負責審核推薦。
(三)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17:30前(超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泉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林菊花;
電話:0595-28282812,郵箱:645125666@qq.com。
附件:1.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征集推薦匯總表
2.福廈泉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申請書
3.2025年度福廈泉自創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信息表
4.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申報承諾書
泉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10日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泉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征集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泉州片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的通知
公開征求對《泉州市支持建材智能家居產業“四鏈”融合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軟件業龍頭企業的通知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征集推薦2025年度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協同創新平臺項目的通知
福州市商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福州市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轉發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啟動2025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基層對口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福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造試點行業數字化解決方案遴選競賽入圍名單的公示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