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滇中新區,各開發(度假)區、自貿試驗(經濟合作)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綠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建設,形成國家、省、市三級聯動的綠色制造培育機制,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并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滿足申報條件的企業或園區按照自愿的原則,采取自評價或委托具備評價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價。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被移出等);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等。
二、申報程序
綠色制造遵循自愿申報原則。認為已達到創建標準的單位,按照《暫行辦法》要求編寫申報材料后提交相關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照《暫行辦法》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推薦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按程序確定市級名單,在市級名單中擇優推薦申報省級綠色制造名單。對擬創建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需已入列省級綠色制造名單)也需一并進行申報。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高度重視,積極動員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園區自愿開展申報工作,力爭2025年培育一批市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制造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加強對已入列省級名單單位的工作指導、服務,力爭已入列省級名單的單位2025年創建成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三)請各縣(市)區對照《暫行辦法》中評價要求,對本轄區申報名單進行初審,嚴格標準,切實加強對申報名單的條件審查和情況核實,存在不得申報情形的,不予推薦。
(四)請各縣(市)區于2025年5月20日前對通過本級審核的申報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并將申報單位匯總表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兩份、光盤兩份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資源綜合利用處,逾期報送材料將不予參加本年度的推薦。申報單位電子版材料請各單位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報送。聯系人及電話:李曉微63610515
附件:
附件1.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
附件2.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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