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金融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財政局,相關金融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推進農
業保險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財規〔2025〕6號),進一步推進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深度融合,增強縣鄉村金融服務聯動性,現將《云南省“農業保險+一攬子金融產品”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農業保險+一攬子金融產品”工作方案
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出臺以來,各級財政支持力度不斷增加,農業保險業務發展持續增長,產品不斷豐富、保障范圍不斷擴大,服務質效不斷提高,已成為聯系“三農”最緊密、覆蓋農村最廣泛的金融服務機制。為充分發揮農業保險與“三農”聯系緊密,集聚信貸、擔保等金融資源的“粘合劑”優勢,提供多樣化綜合金融服務助力鄉村振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化農業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等金融工具聯動,建立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持續推動金融機構下沉,保持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拓展多元化金融資源投入,穩步提升金融服務可得性。依托金融“融資+融智”,盤活利用農村資源資產,進一步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工作任務
(一)打造“1+3+N”一站式服務
以農業保險為依托,不斷優化資源配置,暢通各類金融工具業務條線運作機制,采取農業保險+1個基層農業保險(金融)服務點、1名村協保員、1套金融業務臺賬+一攬子金融產品的“1+3+N”模式,實現一站式綜合辦理。
1.打造規范化農村金融服務窗口。整合基層保險、金融機構營業性網點,組建“基層農業保險(金融)服務點”,實現一個窗口辦理金融業務。窗口實行標準化建設,統一配備懸掛窗口標牌、流程圖、職責圖,為農戶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
2.打造專業化服務隊伍。引導鼓勵金融人才服務鄉村振興,加快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有效發揮金融特派員、金融機構基層網點工作人員作為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的作用,通過當好金融“宣傳員”“聯絡員”“服務員”,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提供便利、精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為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提供全過程融資指導服務。探索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拓展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場景,以“精準滴灌”為鄉村振興注入金融“活水”,打通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最后一公里”。
3.打造數字化服務模式。鼓勵保險機構依托現有農業保險業務系統開發“農業保險+”模塊,深化涉農經營主體信息在金融領域的共享應用。根據農戶意愿,將農業保險業務信息推送共享至銀行、擔保、期貨等金融機構。探索保險機構現有信息系統與融信服等對接,實現互聯互通。支持金融機構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風險定價和管控模式,增強風險識別和信貸投放能力。
4.打造多樣化農村金融服務集群。依托基層農業保險(金融)服務點,在辦理保險、信貸、擔保等多項金融業務時,可一并辦理農戶信用信息采集、“一卡通”變更、金融政策咨詢投訴等業務,持續推進金融服務便利化。以生活服務為切口,依托智能銀行卡銷售點終端、智慧助農終端等設備,創新融合開展金融、農業、社保、水電繳費等惠民便民服務。
(二)實施“農業保險+信貸”
進一步豐富農村金融業態,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深度合作,發揮農業保險風險管理職能,幫助金融機構提升客戶識別、風險防范和產品創新能力。穩序推進保單質押、活體牲畜、農業設施抵押等貸款業務,合理優化授信額度、利率定價、貸款期限等產品要素。深化銀保聯動,針對有信貸需求的農業保險投保對象,探索建立銀保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將保險數據轉化為信用資源,不斷提升授信審批效率和通過率。鼓勵金融機構單設服務通道、單列信貸額度、單設考核指標、單授審批權限、單創信貸產品、單獨資金定價,穩定加大涉農信貸投入。
(三)實施“農業保險+擔保+信貸”
鼓勵保險、擔保和銀行機構在風險共擔前提下,創新擔保服務,開展整村擔保。鼓勵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對有信貸需求的農業保險投保對象提供增信時,就準入門檻、審批時效、擔保費率、風險容忍等方面予以傾斜。
(四)實施“農業保險+期貨”
強化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避險功能,通過采集期貨市場或現貨市場渠道農產品價格,在產糧大縣、生豬調出大縣、橡膠及甘蔗主要產區積極推廣實施價格、收入保險。優化“保險+期貨”等風險管理服務,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統籌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保險+一攬子金融產品”工作,充分利用各地整合農村金融資源優勢,出臺各類政策制度。深入落實鄉村振興監管考核指標和貸款風險權重、不良貸款容忍度等監管制度,穩妥有序創新金融產品,實現各類金融工具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機結合。
(二)加強協同,多方聯動。省財政廳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監管局收集政策需求、共同深化制度設計。云南金融監管局負責業務指導,支持鼓勵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農業保險+”深入開展。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穩定增長。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提供金融政策需求、項目情況,參與制度設計以及實施情況反饋等工作。
(三)強化引導,打造氛圍。各金融機構履行主體責任,深化“三農”金融服務,利用短視頻、微信等新媒體,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推廣,提高群眾金融知識涵養;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做好基層金融服務隊伍業務培訓,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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